山西省民爆器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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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爆局函〔2008〕6号

 

转发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关于重庆顺安公司
改性铵油炸药试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民爆物品生产企业:

  现将国防科工委民爆局《 关于 重庆顺安公司改性铵油炸药试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的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 委爆函 [2008]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在生产线新建、改扩建过程中的相关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措施,明确与技术转让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 转发 安全生产 事故通报 通知
   抄报:国防科工委民爆局
   抄送:省安监局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