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一、概况:
  山西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依据中央编办发[2005]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晋编办字[2005]219号文件《关于成立山西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通知》并经山西省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是在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领导下的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山西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机构健全,设备完善。现有职工33名,其中技术人员19名,高级工程师8名,设有综合办公室、财务收费科、业务科、检测站4个部门。中心共有各种仪器设备66台套,建筑总面积960平方米,并有专业试验场一个,基本上可以满足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工业导火索、震源药柱等民爆产品及原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需求。

  二、中心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民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各项标准。
  (二)承担全省民爆器材产品抽样、封样、性能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建议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三)承担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民爆专用仪器设备的定期校验。
  (四)负责对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硝酸铵)的检验。
  (五)承担民爆企业或其它单位的委托检验。
  (六)监督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质量、计量和理化实验室的建设和标准化的执行。
  (七)协助主管部门打击非法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八)受主管部门委托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
  (九)承担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和工艺研究与方法的咨询服务。
  (十)承担民爆企业质检人员、实验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承办省主管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方针
  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满意是本中心的工作方针。 本中心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现代化和网络化的管理,利用先进、合格、量值可溯源的测试仪器,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合格的检验人员检测,用标准物质监控,对影响检测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检测全过程中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检测质量满足规范和合约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公正、可靠、准确的检测数据。奉行“用户至上”的宗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素质的服务。

  四、工作承诺
  山西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依法成立的民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正、准确、科学的检测数据。根据计量法规定:本中心提供的数据在“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本中心在质量方面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1. 我们的质量检验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其判断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 我中心的全体质检人员保证是符合国家有关从业要求,受过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历。
  3. 我中心所使用的检验、检测技术措施保证满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4. 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本中心发出的检测报告负技术责任,愿意接受委托人质询。
  5. 保证为委托人保密,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公开委托人的任何信息。
  6. 对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给予满足,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267号
  电 话:(0351) 3081462 2812352
  传 真:(0351) 3184738 2814017
  邮政编码:030009
  联 系 人:杨红艳 刘学柱